区法院深入分析引发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的主要原因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发布时间:2016-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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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东兴区法院行政庭共审结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5件。信息公开类型案件在我区范围内由无到有,且数量较大,并有迅猛增加的趋势。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信息公开类案件的发生,区法院行政庭深入分析引发该类案件的主要原因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一是未全面审查申请内容。公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呈现申请内容复杂化、多样化,申请次数增多的趋势,行政机关应对公民的申请内容逐项认真审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部分行政机关在答复意见中仅对部分内容进行答复,从而引起诉讼。
二是职权边际划分模糊。平级行政机关或者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不够清晰或职权重叠交叉,导致信息公开回复不妥。
三是未准确把握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公开涉及各类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机关在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当准确理解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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